公告内容
南宁某单位电动车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宁某单位电动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某单位电动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KCNDD-W****(第二次)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初步需求参数要求 |
数量(辆) |
采购预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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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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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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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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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轮5座带斗电动车 |
详见附件1 |
** |
****年**月-****年1月 |
广西南宁市(6辆) 北海市(2辆) 宁明县(2辆) 广东省湛江市(2辆)、 广东遂溪县(2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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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乘员电动车 |
详见附件1 |
4 |
****年**月-****年1月 |
广西南宁市(3辆) 广东遂溪县(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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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注: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尚先生 电话:****-5注册后查看5,邮箱***注册后查看****@***.com;黎先生 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广西南宁。
反馈格式: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意见建议反馈表、营业执照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
4.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