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秀农商行机关食堂服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西金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秀农商行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2.2项目编号:YZLLB****-G3-***-JXQT
2.4招标范围: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食堂劳务和管理服务,供应商需独立承担食品安全及卫生责任,并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日常运营管理、餐品加工服务、餐厅服务;定期“四害”(鼠、蟑、蚊、蝇)消杀工作;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维护及人员规范管理;采购食材、设备维护及水电气费用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1年,总服务期不超过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注册经营的(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满足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供应商(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体;
3.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年5月**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5月**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时**分到**时**分,**时**分到**时**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2获取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ejy***.com)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ejy***.com)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5注册后查看1、5注册后查看1。
提示:投标人只有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获取(购买)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人民币***.**元,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1)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在响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逾期未到账的,视作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2)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投标人根据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示进行缴纳。逾期未到账的,视作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的规定,投标人自行向各费用收取单位申请发票,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6月5日9时**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年6月5日8时**分至9时**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前台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com/)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号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6注册后查看2
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人:罗佳斌
联系电话:****-4注册后查看9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