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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北海市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西南大道回建区工程( 二期Ⅰ标 )施工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公告(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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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北海市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西南大道回建区工程( 二期Ⅰ标 )施工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公告如下,如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疑问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与招标控制价中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存在不一致,请问允许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招标人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填报。 ****年8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