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实验实训中心工程监理服务
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号
联系人:江芸,电话:****-4注册后查看0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联系人:黄解宽、梁泰毓、陆贞馀***; ***;***;***;电话:****-2注册后查看0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5月**日
六、澄清内容:
序号 | 章节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项目。 |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项目。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诚信要求 | (5)其他要求: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2 名(其中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1名、机电安装类1 名),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2 名,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类似项目 | 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项目。 | 单项合同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项目。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2)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业经历: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分。完成过类似项目得**分,类似项目指:在 ****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项目。 | (2)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业经历: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分。完成过类似项目得**分,类似项目指:在 ****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项目。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项目监理人员机构情况 | (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否则不得分。①拟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 2 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类1 人、机电安装类1人,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加分。除房屋建筑工程类、机电安装类以外,每额外增加一个专业【工程安全类、工程造价类(或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监理工程师】的每人得 3 分,额外多增加机电安装类1人的得3分,满分 9分。②拟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5分。 | (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否则不得分。拟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类不少于1人、给排水类1人、电气类1人、工程造价类专业(或持有预算员上岗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监理工程师1人(每人3.5分,满分**分)。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投标人类似业绩 | 投标人在 ****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项目,每一项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注:全过程咨询项目含房建监理工作内容的视同监理项目)。 | 投标人在 ****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项目,每一项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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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如有提及相同内容的,同此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公告内容执行,并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特此通知。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