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硫酸绿色循环经济项目二标段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038001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结构。 规模:年产30万吨硫酸绿色循环经济项目二标段工程均为钢筋砼框架结构。硫酸装置区包括成品矿上料区建筑面积2790㎡、矿渣区建筑面积5580㎡、硫精破碎区建筑面积5863㎡、焙烧工段加料楼建筑面积1368㎡、硫酸装置区占地面积4147.9㎡;净化工段建筑面积1404㎡、转化工段建筑面积1680㎡、干吸工段建筑面积1712㎡;厂区道路及围墙21461.9㎡;其中硫酸装置区的最大跨度41.5m,最高高度23.6m。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5开标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8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4240350.49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甘(注册编号:桂1452022202300713;身份证号: 4521**********00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焕芳(身份证号:4508**********4341) 李文虎(身份证号:4508**********775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荣耀山水园一期项目; 2.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3#4#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4149574.16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和思(注册编号:桂14520注册后查看;身份证号:452731**********60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蓝孙艳(身份证号:4521**********2507) 李世富(身份证号:4501**********10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江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楼迁建工程项目施工。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4331672.16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欧曦钰(注册编号:桂14520注册后查看;身份证号:4502**********10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马逢谦(身份证号:4501**********4214) 黎芮兰(身份证号:4526**********086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南宁市茅桥路16-1号警苑公寓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阳光丽景)项目工程总承包; 2.南宁三塘智力运动综合体(福弈城)项目一期。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正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