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红木产业园配套路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红木产业园配套路网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1513001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建道路共4条,建设总长度共1324.255米(其中:1号路长354.534米,2号路长331.873米,3号路长233.463米,4号路长404.385米),道路红线宽均为8米,按园区道路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 |||||||||
拟中标人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13718988.43元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再起(注册建造师证书号:桂245202102189,身份证号: 450681********033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凌钦奎(注册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4)0007126,身份证号: 452822********03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东兴市地税职工宿舍、工商银行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企业诚信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 | 13711536.26元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松(注册建造师证书号:桂245151550796,身份证号:450325********063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加龙(注册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3417、身份证号: 450881********145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三江县周坪大道工程。 企业诚信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13733364.67元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包全鉴(注册建造师证书号:桂245070802187,身份证号: 452826********56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叶凤艳(注册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5755、身份证号: 452822********03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广西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经十四路(幸乐路至罗浮大道段)道路工程。 企业诚信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 (http://www.fcgzbzj.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 (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