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钦州市小董镇屠宰场搬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小董镇屠宰场搬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www.lixianghuanbao.com/index.php?act=imagetext&aid=886。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取:可至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0号第六层进行查阅(联系人:庞工,电话:注册后查看)。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稿所述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包含江平镇、谭吉村、谭吉西村等乡村居民点,以及周边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gxqzlxhb@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截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钦州市国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