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钦州市小董屠宰场搬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审批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项目名称:钦州市小董屠宰场搬迁项目(重新报批)
2. 选址选线: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污水处理厂附近
3. 建设性质:迁建
4. 建设内容期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1注册后查看0m(**亩),一期建筑面积****.**m2,建设内容包括畜禽屠宰车间、锅炉房、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建设有配电房、检疫楼、门卫室、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附属设施 。形成规模为年屠宰量为**万头生猪屠宰厂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名称:钦州市国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方式:谢裕光 ***注册后查看**** 5注册后查看**@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广西钦州市荔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年**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年第**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xxgk/xxgk**/2注册后查看0/t2注册后查看4_6注册后查看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