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1月**日**:**至****年1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户名:宁明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刘小春名下位于南宁市西乡塘永和路**号荣恒江景苑A栋三层***号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西乡塘永和路**号荣恒江景苑A栋三层***号房;建筑面积**.**㎡。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
竞价时间:****年1月**日**:**至****年1月**日**:**(延时的除外)。
拍卖价格:
起拍价:3注册后查看0元,保证金6注册后查看0元,增价幅度****。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节假、双休日除外),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可联系我院工作人员,联系电话:****-8注册后查看8。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补充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明支行,账号:***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产生税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物业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1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联系地址:宁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