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3号6间商铺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5-030(2))
发布时间:2025-02-18 05: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报名网址:http://ljs.gxcq.com.cn/#/projectPkg/1b544a810b8e49309d83ecc4c1ef829a.html
资产招租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期 及租金涨幅 | 标的现状 | 招租 用途 | 挂牌价格(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3号1栋1层1#商铺 | 18.48 | 租期统一至2028年2月28日止,无免租期。租期内租金每年递增3% | 在租 | 除餐饮 | 65,663.10 | 10,000.00 |
2 | 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3号1栋1层2#商铺 | 32.93 | 在租 | 除餐饮 | 742,428.00 | 50,000.00 | |
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3号1栋1层3#商铺 | 65.6 | ||||||
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3号1栋1层4#商铺 | 40.95 | ||||||
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3号1栋1层5#商铺 | 79.26 | ||||||
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3号1栋1层8#商铺 | 31 | ||||||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对应每一个标的,报名时必须将意向标的序号填写清楚。 2、以上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
一、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8号新新家园南国大厦1418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罗艳青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571518742XN | |
经营规模 | /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南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
批准文号 | 南建水务批[2024]42号 | |
批准日期 | 2024年7月28日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内必须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首年月租金的3倍金额缴纳),租赁关系终止时,经出租方检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无损坏出租方房屋、附属设施或无拖欠租金及各种费用的行为,无因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责任的,出租方在合同终止并在承租方完全撤离房屋及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凭承租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自然季)结算,承租方应于每季度第3个月的10日之前,以转账方式交纳下一季度租金(如2024年12月10日前缴清2025年第1季度租金),其余详见租赁合同约定。 | |||
租赁期限 | 租期统一至2028年2月28日止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必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标的状况确认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或按手印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标的均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 租金按季度(自然季)结算,承租方应于每季度第3个月的10日之前,以转账方式交纳下一季度租金(如2024年12月10日前缴清2025年第1季度租金),其余详见租赁合同约定。 3. 租期统一至2028年2月28日止,无装修免租期。 4. 租期内租金每年递增3%。 5. 承租方自行承担排污清理费:180元/年/户。 6. 成功竞租的承租方如为原租户,按原租赁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后签订新租赁合同,计租日按原合同到期时间顺延;成功竞租的承租方如为新租户,计租日以《房屋移交单》交付之日起计算。 7. 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8. 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9.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24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
账号 | 8113 00101390 0137 793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意向承租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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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
2.租赁合同(范本) | ||||
3.标的状况确认书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吴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
交易机构传真 | ||||
联系地址 |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