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决〔2025〕19号)
其它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NNZC****—G3—9注册后查看7—GSZX
二、项目名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把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当作加分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2.以证书作为评标加分项,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本机关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南宁市财政局
****年**月**日